废标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4-09-19 17:22 废标通知
一、采购项目:竹溪县人民医院零星房屋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服务单位遴选 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10日。 四、废标(终止)事项、内容及原因: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三十七条相关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处理,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五、废标(终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 竹溪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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