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人民医院 零星房屋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4-09-09 20:21 竹溪县人民医院 零星房屋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依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的要求,竹溪县人民医院拟进行“房屋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服务单位”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需求: 1、零星房屋设施维修; 2、零星房屋改造; 3、零星电器设备(非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 4、其他类零星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竹溪县人民医院后勤维修服务要求。 二、投标人必要资格条件 1、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遵守《人民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房屋设施维修、房屋改造供应商具备建筑业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事项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营业执照须含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与诚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 3、参加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独立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文件; 6、投标人提供人员相关专业资质证明资料; 7、投标商应具有相应设备; 8、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四、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接受。 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到竹溪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报名,以密封的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密封件注明***项目投标); 五、联系方式 地址:竹溪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惠工 联系电话:13593777166
2024年9月9日
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附件2:房屋设施维修改造服务要求
附件1
表2:报名项目清单一览表
注:供应商可报名全部项目,也可任选项目报名。
附件2 房屋设施维修改造服务要求
一、房屋设施维修改造服务主要内容 1、房屋设施维修类:包括地面、墙面、吊顶、门窗、给排水、防水、电气线路、照明、插座、空开、漏保、闸阀、脸盆、水嘴、上下水软管、大小便器、冲水阀、淋浴头、窗帘、窗纱、门锁、插销、防盗网、管道疏通、化粪池和排水管网清淤、办公家具维修等。 2、房屋改造零星工程类:包括改造区墙地顶和设施拆除、给排水改造、强弱电改造、消防改造、空调改造、通风换气安装、改造区装修、通道改造、场地硬化等。 3.电器设备(非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设备维修、配件更换、维保、搬迁安装、软件维护等。 4、其他类零星服务:零星制作安装(柜子、工作台、栏杆)等、零星劳务服务、绿化修剪,以及创文工作的应急零星服务等。 二、乙方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 1、乙方必须拥有熟练的泥瓦工、木工、水电工、电气焊工等固定人才,能够满足多工种、多专业的零星服务要求。 2、乙方必须充分了解“零星”和“及时”的特性,服从甲方的调度和管理,无论维修工程量的大小能随叫随到,紧急情况下,能保证30分钟内甚至更短时间到场抢修。 3、乙方必须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对固定工人购买意外险,签订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的承诺书,任何零星事项不得偷工减料,售后服务能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时限。 4、乙方必须充分了解医院给排水管路、配变电回路、电气线路、医用气体、消防管路及电气系统、暖通系统、弱电系统、热水系统等复杂的系统工程特性,能做到维修事项不影响医院各系统正常运行,不伤害各类已建成隐蔽工程管线或预埋件,不损伤业主房屋和设施成品的安全,不影响非维修区域正常营业。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零星服务工作的院内协调,提供具体维修改造方案,必要时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甲方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等综合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者随时提出整改或叫停,对不服从管理者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3、甲方负责及时对维修和改造事项验收,及时与乙方办理结算。 四、合作时限 本协议合作期为1年,甲方根据与乙方的服务质量情况,确定是否邀请乙方续签合作。 五、具体维修事项的参与方式 1、普通零星琐碎小维修,由甲方根据遴选中标人的技术特长灵活安排工作,乙方接通知后不得因事情琐碎推诿。 2、凡零星工程,以甲方评估价或正式预算为拦标价,邀请各遴选中标单位参与报价,甲方根据各中标人的报价、技术实力、资金实力、管理能力综合评估,确定当件具体事项的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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